美團的一款名為“拼好飯”的產品,在今年4月、5月申請了多個與“拼好飯”相關的商標,商標狀態為“等待實質審查”。預計不久后,會有該產品將面世,在我國,企業在推出新產品前,一般都會將商標注冊放在首位,避免商標搶注的情形。甚至一些企業會在注冊公司時,就將所有類商標都注冊好,一步到位總好過被搶注。
商標是商業實體在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,一般分為:文字、圖形、文圖組合三種類型,那么三種類型該如何選擇,才能增加商標通過率?
通常建議公司單獨注冊。如果組合到一起注冊,那就是相互受牽連,一種元素近似會造成全部駁回。分開注冊既可以分開使用,又可以組合使用,而且組合的形式多樣。分開注冊各元素之間不會受影響,成功率高。
全國商標注冊量很大,從提交到審查,到公告到下證需要近一年左右時間,但是提交申請注冊的商標,受理通知書出來后,商標就可以標注“TM”,向公眾表示,該標志可以作為商標來使用,而不是所出售商品的通用名稱或廣告標語等,避免被他人直接使用而使其淪為通用名稱,淡化商標,從而削弱甚至喪失了商標的顯著特征,并導致不能注冊。
使用未注冊的商標很容易違反商標侵權。因為我國現在奉行“先申請”原則。因此,使用未申請注冊的商標通常無法抵制他人的使用和注冊。換句話說,沒有注冊就沒有保護。
一方面,使用未經商標局批準和注冊的商標,可能會難以及時有效地保護其權利;另一方面,它也有可能侵犯商標的專有權。他人的注冊商標,給您自己的業務損失帶來不可估量的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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